核准日期:2007年2月14日
警告: 使用氟喹诺酮类药品包括盐酸左氧氟沙星,已有报告同时发生致残和潜在的不可逆转的严重不良反应(参见【注意事项】),包括: 肌腱炎和肌腱断裂(参见【注意事项】) 周围神经病变(参见【注意事项】) 中枢神经系统的影响(参见【注意事项】) 当发生这些严重不良反应(参见【注意事项】),应立即停用盐酸左氧氟沙星并避免使用氟喹诺酮类药品。 氟喹诺酮类药品可能会加剧重症肌无力患者的肌无力症状。已知有重症肌无力病史的患者应避免使用盐酸左氧氟沙星(参见【注意事项】)。 由于使用氟喹诺酮类药品包括盐酸左氧氟沙星已有报道发生严重不良反应(参见【注意事项】),对于属于下列适应症的患者,应在没有其他药品治疗时方可使用盐酸左氧氟沙星: 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参见【适应症】和【用法用量】) |
【药品名称】通用名称:盐酸左氧氟沙星注射液
英文名称:Levofloxacin Hydrochloride Injection
汉语拼音:Yansuanzuoyangfushaxing Zhusheye
【成 份】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左氧氟沙星,化学名称:(S)-(-)-9-氟-2,3-二氢-3-甲基-10-(4-甲基-1-哌嗪基)-7-氧-7H-吡啶骈[1,2,3-de]-[1,4]苯骈噁嗪-6-羧酸盐酸盐-结晶水合物。辅料为依地酸钙钠、盐酸、注射用水。
结构式:
分子式 C18H20FN3O4·HCl·H2O
分子量 415.85
【性 状】本品为淡黄绿色或黄绿色澄明液体。
【适 应 症】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所引起的下列中、重度感染:
呼吸系统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弥漫性细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脓肿),由于使用氟喹诺酮类药物(包括盐酸左氧氟沙星)已有报道发生严重不良反应,且对于一些患者,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有自限性,应在没有其他药物治疗时方可使用盐酸左氧氟沙星。
泌尿系统感染:肾盂肾炎、复杂性尿路感染等
生殖系统感染:急性前列腺炎、急性副睾炎、宫腔感染、子宫附件炎、盆腔炎(疑有厌氧菌感染时可合用甲硝唑)。
皮肤软组织感染:传染性脓疱病、蜂窝组织炎、淋巴管(结)炎、皮下脓肿、肛周脓肿等;
肠道感染:细菌性痢疾、感染性肠炎、沙门菌属肠炎、伤寒及副伤寒;
败血症、粒细胞减少及免疫功能低下患者的各种感染;
其它感染:乳腺炎、外伤、烧伤及手术后伤口感染、腹腔感染(必要时合用甲硝唑)、胆囊炎、胆管炎、骨与关节感染以及五官科感染等。
【规 格】5ml:0.3g(以左氧氟沙星计)
【用法用量】静脉滴注:成人每日0.4g,分2次静滴。重度感染患者及病原菌对本品敏感性较差者(如绿脓杆菌), 每日最大剂量可增至0.6g,分2次静滴。每次稀释于5%葡萄糖注射液或氯化钠注射液100ml中使用。据感染的种类及症状可适当增减。或遵医嘱。
【不良反应】本品为盐酸左氧氟沙星注射液,其活性成份为左氧氟沙星,文献报道的左氧氟沙星的相关情况如下:
1.严重的和其他重要的不良反应
在【注意事项】下对以上不良反应进行了详细说明。
心血管系统:QT间期延长、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室性心律失常
中枢神经系统:惊厥、中毒性精神病、震颤、躁动、焦虑、头晕、意识模糊、幻觉、妄想、抑郁、恶梦、失眠、癫痫发作、极少数情况可导致患者产生自杀的念头或行动
周围神经病变:感觉错乱、感觉迟钝、触物痛感、疼痛、烧灼感、麻刺感、麻木、无力,或轻触觉、痛觉、温度觉、位置觉和振动觉异常、多发性神经炎
骨骼肌肉系统:关节痛、肌痛、肌无力、张力亢进肌腱炎、肌腱断裂、重症肌无力恶化
超敏反应:荨麻疹、瘙痒及其他严重皮肤反应(如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多形性红斑)、呼吸困难、血管神经性水肿(包括舌、喉、咽或面部水肿/肿胀)、心血管性虚脱、低血压、意识丧失、气道阻塞(包括支气管痉挛、气促及急性呼吸窘迫)、过敏性肺炎、过敏性休克
肝胆系统:肝炎、黄疸、急性肝坏死或肝衰竭
泌尿系统:急性肾功能不全或肾衰
血液系统:贫血,包括溶血性贫血和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小板减少症、包括血栓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白细胞减少症、粒细胞减少症、全血细胞减少症和/或其他血液病
其他:发烧、血管炎、血清病、难辨梭菌相关性腹泻、血糖紊乱、光敏感性/光毒性
左氧氟沙星快速静脉滴注或者推注可能导致低血压。应根据剂量,静脉滴注不少于60~90分钟。据报告,使用喹诺酮类药物(包括左氧氟沙星)可能导致结晶尿和管型尿。
因此,对于接受左氧氟沙星治疗的患者,应当维持适当的水化,以防止形成高度浓缩尿。
2.临床试验经验
由于临床试验在不同的条件下完成,在临床试验中观察到的一种药物的不良反应率不能直接和其他药物在临床试验中的不良反应率相比较,且未必反映在实际应用中的不良反应率。
下面描述的数据,反映了29个Ⅲ期临床试验的7537名患者对左氧氟沙星的综合暴露。研究人群平均年龄为50岁(约74%的人群<65岁),其中50%为男性,71%为白种人,17%为黑种人。患者因为范围广泛的感染性疾病而接受左氧氟沙星治疗(参见适应症)。患者接受的左氧氟沙星剂量为750mg每日一次、250mg每日一次、或500mg每日1或2次,疗程通常为3~14天,平均疗程为10天。
不良反应的总发生率、类型和分布在使用左氧氟沙星750mg每日一次、250mg每日一次、或500mg每日1或2次的患者中类似。总共有4.3%的患者由于不良药物反应而停用左氧氟沙星,在接受250mg和500mg每日剂量的患者中,这个比例为3.8%;在接受750mg每日剂量的患者中,这个比例为5.4%。在接受250mg和500mg每日剂量的患者中最常见的导致停药的药物不良反应为胃肠道反应(1.4%),主要为恶心(0.6%)、呕吐(0.4%)、头晕(0.3%)和头痛(0.2%)。在接受750 mg每日剂量的患者中最常见的导致停药的不良药物反应为胃肠道反应(1.2%),主要为恶心(0.6%)、呕吐(0.5%)、 头晕(0.3%)和头痛(0.3%)。
在下表(表1和表2)中分别列举了发生于≥1%的接受左氧氟沙星治疗的患者中的不良反应,以及发生于0.1至<1% 接受左氧氟沙星治疗的患者中的不良反应。最常见的不良反应(≥3%)为恶心、头痛、腹泻、失眠、便秘和头晕。
在使用多次给药治疗的临床试验中,注意到在接受喹诺酮类抗生素,包括左氧氟沙星治疗的患者中,出现眼科异常,包括白内障和晶状体多发点状斑片。目前尚未建立药物和这些事件的联系。
表1:在左氧氟沙星临床试验中报告的常见(≥1%)不良反应
系统/器官分类 |
不良反应 |
%(N=7537) |
感染及侵染类疾病 |
念珠菌病 |
1 |
精神病类 |
失眠 |
4 a |
各类神经系统疾病 |
头痛 |
6 |
头晕 |
3 |
|
呼吸系统、胸及纵隔疾病 |
呼吸困难 |
1 |
胃肠系统疾病 |
恶心 |
7 |
腹泻 |
5 |
|
便秘 |
3 |
|
腹痛 |
2 |
|
呕吐 |
2 |
|
消化不良 |
2 |
|
皮肤及皮下组织类疾病 |
皮疹 |
2 |
生殖系统及乳腺疾病 |
阴道炎 |
1b |
全身性疾病及给药部位各种反应 |
水肿 |
1 |
注:a. N = 7274;
b. N=3758(女性)。
表2:左氧氟沙星临床试验中报告的较不常见(0.1至1%)的不良反应(N=7537)
系统/器官分类 |
不良反应 |
感染和侵染 |
生殖器念珠菌病 |
血液及淋巴系统疾病 |
贫血、血小板减少症、粒细胞减少症 |
免疫系统疾病 |
过敏反应 |
代谢及营养类疾病 |
高血糖症、低血糖症、高血钾症 |
精神病类 |
焦虑、激动、意识错乱、抑郁、幻觉、梦魇、 |
各类神经系统疾病 |
颤抖、惊厥、感觉错乱、眩晕、高张力、运动过度、步态 |
呼吸道、胸部和纵隔疾病 |
鼻衄 |
心脏器官疾病 |
心脏停搏、心悸、室性心动过速、室性心律不齐 |
血管疾病 |
静脉炎 |
胃肠系统疾病 |
胃炎、口炎、胰腺炎、食管炎、胃肠炎、舌炎、假膜性/难辨梭菌结肠炎 |
肝胆系统疾病 |
肝功能异常、肝酶增加、碱性磷酸酶增加 |
皮肤及皮肤软组织组织疾病 |
荨麻疹 |
各种肌肉骨骼及结缔组织疾病 |
关节痛、肌腱炎、肌痛、骨痛 |
肾脏及泌尿系统疾病 |
肾功能异常、急性肾功能衰竭 |
注:a. N = 7274。
3.上市后监测
下表(表3)列举了左氧氟沙星获得上市批准之后在使用中鉴别的不良反应。由于这些反应是从数量不定的人群中自发报告的,有时无法可靠地评价这些事件的发生率,或建立药物暴露与 这些事件的因果关系。
表3:上市后药物不良反应报告
系统/器官分类 |
不良反应 |
血液及淋巴系统疾病 |
全血细胞减少症、再生障碍性贫血、白细胞减少症、溶血性贫血、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症 |
免疫系统疾病 |
过敏反应,有时致命,包括:过敏反应/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血管神经性水肿、血清病 |
精神病类 |
精神病、偏执狂、个别报告的自杀未遂和自杀想法 |
各类神经系统疾病 |
重症肌无力恶化 、嗅觉丧失、味觉丧失、嗅觉异常、味觉障碍、周围神经病、个别报告的脑病、脑电图(EEG)异常、发声困难 |
眼器官疾病 |
视觉障碍,包括复视、视觉灵敏度减退、视物模糊、暗点 |
耳及迷路类疾病 |
听觉减退、耳鸣 |
心脏器官疾病 |
个别报告的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心电图 QT间期延长、心动过速 |
血管疾病 |
血管舒张 |
呼吸道、胸部和纵隔疾病 |
个别报告的过敏性肺炎 |
肝胆系统疾病 |
肝衰竭(包括致命病名)、肝炎、黄疸 |
皮肤及皮肤软组织疾病 |
大疱性皮疹,包括:Stevens-Johnson综合征、中毒性表皮坏死、多形性红斑、光敏/光毒性反应、白细胞破裂性血管炎 |
各种肌肉骨骼及结缔组织疾病 |
肌腱断裂、肌损伤,包括断裂、横纹肌溶解 |
肾脏及泌尿系统疾病 |
间质性肾炎 |
全身疾病和给药部位情况 |
多器官衰竭、发热 |
各类检查 |
凝血酶原时间延长、肌酶增加 |
【禁 忌】对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妊娠及哺乳期妇女、18岁以下患者禁用。
【注意事项】
1.本制剂专供静脉滴注,滴注时间为每100ml至少60分钟。本制剂不宜与其他药物同瓶混合静滴, 或在同一根静脉输液管内进行静滴。
2.本品为盐酸左氧氟沙星注射液,其活性成份为左氧氟沙星,文献报道的左氧氟沙星的相关情况如下:
2.1致残和潜在的不可逆转的严重不良反应,包括肌腱炎和肌腱断裂,周围神经病变,中枢神经系统的影响
使用氟喹诺酮类药品,已有报告在同一患者的身体不同器官系统同时发生致残和潜在的不可逆转的严重不良反应,通常包括:肌腱炎,肌腱断裂,关节痛,肌痛,周围神经病变和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幻觉,焦虑,抑郁,失眠,严重头痛和错乱)。这些不良反应可发生在使用盐酸左氧氟沙星后数小时至数周。任何年龄段的患者,之前没有相关风险因素,均有报告发生这些不良反应。
2.2.肌腱病和肌腱断裂
氟喹诺酮类药品,会使所有年龄段患者的肌腱炎和肌腱断裂的风险增加。这种不良反应最常发生在跟腱,跟腱断裂可能需要手术修复。也有报告在肩、手部、肱二头肌、拇指和其他肌腱点出现肌腱炎和肌腱断裂。肌腱炎和肌腱断裂可发生在开始使用盐酸左氧氟沙星后数小时或数天,或结束治疗后几个月。肌腱炎和肌腱断裂可双侧发生。这种风险在60岁以上老年患者,服用皮质类固醇药品患者及肾脏、心脏或肺移植手术的患者中进一步增加。除了年龄和使用皮质类固醇的因素外,另可独立增加肌腱断裂风险的因素包括剧烈的体力活动,肾功能衰竭以及以前的肌腱疾病,如类风湿关节炎。肌腱炎和肌腱断裂也发生在没有上述风险因素的使用氟喹诺酮类药品的患者中。肌腱断裂可发生在治疗过程中或治疗结束后;也有报告在治疗结束数月后发生肌腱断裂。在患者发生肌腱疼痛、肿胀、炎症或断裂后,应停止使用本品。在出现肌腱炎或肌腱断裂的迹象后,应建议患者休息,并与医生联系,换用非喹诺酮类药品。有肌腱疾病病史或发生过肌腱炎和肌腱断裂的患者应避免使用氟喹诺酮类药品。
2.3.重症肌无力加重
氟喹诺酮类药品,有神经肌肉阻断活性,可能加剧重症肌无力患者的肌无力症状。上市后的严重不良事件,包括死亡和需要通气支持,以及重症肌无力患者与使用氟喹诺酮类药品相关。患有重症肌无力的患者应避免使用盐酸左氧氟沙星。
2.4.QT间期延长
某些氟喹诺酮类药品可以使心电图的QT间期延长,少数患者可以出现心律失常。上市后监测期间自发报告接受氟喹诺酮类药品治疗的患者出现尖端扭转型室速的情况罕见。已知QT间期延长的患者、未纠正的低血钾患者及使用IA类(奎尼丁、普鲁卡因胺)和Ⅲ类(胺碘酮、索他洛尔)抗心律失常药品的患者应避免使用盐酸左氧氟沙星。老年患者更容易受药品相关的QT间期的影响。
2.5.过敏反应
使用氟喹诺酮类药品,已报告发生严重的过敏反应。一些患者在第一次给药后即发生,有些反应可伴随有心血管系统衰竭、丧失意识、刺痛、咽或面部水肿、呼吸困难、荨麻疹、瘙痒等。严重的过敏反应需要肾上腺素紧急治疗。盐酸左氧氟沙星应在第一次出现皮疹或其他任何过敏迹象时停止使用。必要时可进行输氧,静脉注射类固醇,气道管理,包括插管等措施。
2.6.其他严重并且可能致命的反应
使用氟喹诺酮类药品,已有出现其他严重并且可能致命的事件报告。这些事件中有些是由于过敏,有些则病因不明。这些事件可能是重度的,通常发生在多剂量给药后。临床表现可包括以下的一个或多个症状:发热、皮疹、严重的皮肤反应(例如,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Stevens-Johnson综合征);血管炎;关节痛;肌痛;血清病;过敏性肺炎;间质性肾炎;急性肾功能不全或肾衰竭;肝炎、黄疸、急性肝坏死或肝功能衰竭;贫血,包括溶血性贫血和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小板减少症,包括血栓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白细胞减少症;粒细胞缺乏症;全血细胞减少症和/或其他血液学异常。应在第一次出现皮疹、黄疸或任何其他过敏表现时立即停药并且采取措施。
2.7.中枢神经系统影响
使用氟喹诺酮类药品,包括盐酸左氧氟沙星,已有报告会使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增加的风险,包括惊厥和颅内压增高(含假性脑瘤)以及中毒引起的精神病。使用氟喹诺酮类药品可能会导致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包括焦躁、激动、失眠、焦虑、噩梦、偏执狂、头晕、错乱、震颤、幻觉、抑郁和自杀想法或行为。这些反应可能发生在首次用药后。如果这些反应发生在患者使用盐酸左氧氟沙星时,应停止给药并采取适当的措施。与所有的氟喹诺酮类药品一样,已知或怀疑有中枢神经系统疾病的患者(如严重的脑动脉硬化、癫痫)或存在其他风险因素的患者(如有发作倾向或发作阈值降低)应在获益超过风险时使用盐酸左氧氟沙星。
2.8.周围神经病变
已有报告患者使用氟喹诺酮类药品,产生罕见的感觉或感觉运动性轴索神经病,影响小和/或大的轴索,致皮肤感觉异常、感觉迟钝、触物痛感和衰弱。对于某些患者,症状可能在盐酸左氧氟沙星用药后很快发生并且可能是不可逆的。如果患者出现外周神经病变症状,包括疼痛、烧灼感、麻刺感、麻木和/或无力,或其他感觉,包括轻触觉、痛觉、温觉、位置觉和振动觉的变化,应立即停药。有周围神经病变病史的患者应避免使用氟喹诺酮类抗生素。
2.9. 艰难梭菌相关性腹泻
几乎所有的抗菌药品均出现过艰难梭菌相关性腹泻(CDAD)的报告,包括盐酸左氧氟沙星,严重程度从轻度腹泻至严重结肠炎。抗菌药品治疗使结肠的正常菌群改变,从而导致艰难梭菌过度生长。
艰难梭菌产生的毒素A和B,是艰难梭菌相关性腹泻的原因。高毒性的梭菌引起的发病率和死亡率均升高,这些感染抗菌治疗无效,并可能需要结肠切除术。在接受抗生素治疗后,出现腹泻均应考虑CDAD的可能性。因为CDAD可能发生在使用抗菌药品治疗后两个月,因此仔细询问病史是必要的。
如果怀疑或证实艰难梭菌相关性腹泻,可能需要停止目前使用的不针对艰难梭菌的抗生素。应适当补充液体和电解质,补充蛋白质,采用针对艰难梭菌的抗生素治疗,出现临床指征时应进行手术评价。
2.10.对血糖的干扰
曾有氟喹诺酮类抗生素引起血糖紊乱(如症状性高血糖和低血糖)的报道,这种情况多发生于同时口服降糖药(如优降糖/格列本脲)或使用胰岛素的糖尿病患者。因此对于此类患者,建议应密切监测其血糖变化情况。如果患者在接受盐酸左氧氟沙星治疗时出现低血糖反应,应立即停药并采取适当的治疗措施。
2.11.光敏感性/光毒性
在使用氟喹诺酮类抗生素后暴露于阳光或紫外线照射下,会发生中度至严重的光敏性/光毒性反应,后者可能表现过度的晒伤反应(例如烧灼感、红斑、水泡、渗出、水肿),常出现在暴露于光的部位(通常是颈部的“V”型区域、前臂伸肌表面、手的背部)。因此,应该避免过度暴露于光源下。发生光毒性反应时应停药。
2.12.肝毒性
已收到接受左氧氟沙星治疗的患者出现严重肝毒性(包括急性肝炎和致命事件)的上市后报告。在对超过7,000名患者的临床试验中,未发现严重药物相关性肝毒性的证据。严重肝毒性通常在开始治疗后14天内出现,在大多数病例中,出现在开始治疗6天内。多数严重肝毒性病例与过敏无关。大多数致命性的肝毒性报告见于年龄≥65岁的患者,大多数与超敏无关。如果患者出现肝炎的体征和症状,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左氧氟沙星。
2.13.儿科患者中的肌肉骨骼疾病和动物中的关节病效应
在儿科患者(≥6个月)中,左氧氟沙星仅适用于炭疽吸入(暴露后)的保护。和对照相比,在接受左氧氟沙星的儿科患者中观察到肌肉骨骼疾病(关节痛、关节炎、肌腱病症和步态异常)发病率的增加。
在未成年的大鼠和狗中,口服和静脉给予左氧氟沙星导致骨软骨病的增加。对于接受左氧氟沙星的未成年狗承重关节的组织病理学检查显示存在软骨的持续损伤。其他喹诺酮类药物也可在多个物种的未成年动物中产生承重关节类似的糜烂,以及关节病的其他体征。
2.14. 耐药菌的产生
在尚未确诊或高度怀疑细菌感染以及不符合预防适应症的情况下开左氧氟沙星处方并不会为患者带来益处,并可增加产生耐药菌的风险。
3.肾功能减退者应减量或慎用。肌酐清除率50~80ml/min 正常剂量; 20~49ml/min 首剂400mg, 以后每24小时200mg; 10~19ml/min 首剂400mg,以后每48小时200mg
4.严禁用于食品和饲料加工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本品为盐酸左氧氟沙星,其活性成份为左氧氟沙星,文献报道的左氧氟沙星的相关情况如下:
妊娠
怀孕用药分级C。大鼠口服剂量高达810 mg/kg/天时,左氧氟沙星没有致畸作用,这一剂量相当于相对体表面积相同时人类最大推荐剂量的9.4倍。静脉滴注剂量为160 mg/kg/天时,左氧氟沙星也没有致畸作用,这一剂量相当于相对体表面积相同时人类最大推荐剂量的1.9倍。大鼠口服剂量为810 mg/kg/天时可以使胎鼠体重降低,死亡率增加。兔口服剂量达50 mg/kg/天时,未观察到左氧氟沙星具有致畸作用,这一剂量相当于相对体表面积相同时人类最大推荐剂量的1.1倍。静脉滴注剂量为25 mg/kg/天时,左氧氟沙星也没有致畸作用,这一剂量相当于相对体表面积相同时人类最大推荐剂量的0.5倍。
但对妊娠妇女还未进行足够的设有良好对照的试验,不能确保妊娠妇女的用药安全,所以妊娠或有可能妊娠的妇女禁用。只有当对胎儿的潜在益处大于潜在危险时才能将左氧氟沙星用于妊娠妇女。
哺乳期妇女
根据其他氟喹诺酮和左氧氟沙星有限的数据,推测左氧氟沙星应可以分泌至人类母乳中。由于左氧氟沙星可能会对母乳喂养的婴儿产生严重不良反应,因此哺乳期妇女禁用。只有当对哺乳期妇女潜在益处大于潜在危险时才能将左氧氟沙星用于哺乳期妇女,但应暂停哺乳。
【儿童用药】
本品为盐酸左氧氟沙星,其活性成份为左氧氟沙星,文献报道的左氧氟沙星的相关情况如下:
包括左氧氟沙星在内的喹诺酮类抗生素可以引起某些种属动物的幼体发生关节病变和骨/软骨病变。对儿童的安全性尚未确立,故禁用于小于18岁的患者,但用于炭疽吸入(暴露后)的保护除外。
吸入性炭疽(暴露后)
左氧氟沙星适用于儿科吸入性炭疽(暴露后)患者。风险-收益评估提示,在儿科患者中给予左氧氟沙星是适合的。尚未在儿科患者中对为期14天以上的左氧氟沙星治疗的安全性进行研究。在年龄为6个月至16岁的儿科患者中,对单次静脉注射左氧氟沙星的药代动力学进行了研究。在儿童患者中,左氧氟沙星的清除速度快于成人患者,因此在特定的mg/kg剂量下,所得的血浆暴露水平低于成人。
不良反应
在临床试验中,1534名儿童(年龄6个月至16岁)接受了口服和静脉左氧氟沙星治疗。年龄在6个月至5岁的儿童接受10 mg/kg每日2次的左氧氟沙星,年龄超过5岁的儿童接受10 mg/kg每日一次的左氧氟沙星(最大剂量为每日500 mg),总疗程为10天。
在临床试验中一个亚组的儿童(1340名接受左氧氟沙星治疗,893名 接受非氟喹诺酮类药物治疗)参与了一项前瞻性长期监测研究,以评估在第一次给予研究药物60天和1年后的试验方案定义的肌肉骨骼疾病(关节痛、关节炎、肌腱病症、步态异常)的发生率。接受左氧氟沙星治疗的儿童肌肉骨骼疾病的发生率显著地高于非氟喹诺酮类药物治疗的儿童,如下表(表4)所示。
表4:儿科临床试验中的肌肉骨骼疾病发生率
随访期 |
左氧氟沙星 |
非氟喹诺酮类a |
p值b |
60天 |
28(2.1%) |
8(0.9%) |
p = 0.038 |
1年c |
46(3.4%) |
16(1.8%) |
p = 0.025 |
注:a. 非氟喹诺酮类:头孢曲松、阿莫西林/克拉维酸、克拉霉素。
b. 双侧Fisher’s精确性试验。
c. 对1199名左氧氟沙星治疗的儿童和804名非氟喹诺酮类药物治疗的儿童进行了为期1年的评价访视。然而,肌肉骨骼疾病的发病率,采用在指定期间内所有参与试验儿童的所有报告事件计算,不管他们是否完成为期1年的评价访视。
在两个治疗组中,关节痛都是最常发生的肌肉骨骼疾病。在两个组中,绝大多数肌肉骨骼疾病涉及多个承重关节。疾病在8/46(17%)左氧氟沙星治疗的儿童中为中度,在35/46(76%)左氧氟沙星治疗的儿童中为轻度,大多数接受了镇痛剂治疗。左氧氟沙星治疗组的中位缓解时间为7天,在非氟喹诺酮药物治疗组中位缓解时间为9天(在两个组中,均有约80%的患者在2个月内缓解)。没有儿童出现严重或重大的疾病,所有骨骼肌肉疾病缓解未遗留后遗症。
呕吐和腹泻是最常报告的不良事件,在左氧氟沙星治疗组和非氟喹诺酮药物治疗组中发生率相似。
除了在儿科患者临床试验中报告的事件,在成人患者中于临床试验或售后监测中报告的事件也可能发生于儿科患者中。
【老年用药】
本品为盐酸左氧氟沙星,其活性成份为左氧氟沙星,文献报道的左氧氟沙星的相关情况如下:
老年患者在接受氟喹诺酮类药物,例如左氧氟沙星期间,严重不良反应(包括肌腱断裂)的风险增加。在接受糖皮质激素联合治疗的患者中,这个风险进一步增加。肌腱炎或肌腱断裂可累及踵部、手部、肩部或其他肌腱部位,并可在治疗期间或治疗结束后发生。曾报告了氟喹诺酮类药物治疗结束后几个月发生的病名。在老年患者,尤其是接受糖皮质激素治疗的患者中,必须慎用左氧氟沙星。必须将这些潜在的副作用告知患者,如果出现肌腱炎或肌腱断裂的任何症状,建议停止左氧氟沙星治疗,并与医疗保健人员取得联系。
在Ⅲ期临床试验中, 1,945名接受左氧氟沙星治疗的患者(26%)年龄≥ 65岁,1081名(14%)年龄介于65至74岁之间,864名(12%)年龄等于或大于75岁。这些患者和年龄较小患者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无明显差异,但并不能排除某些老年患者的敏感性可能会更高。
上市报告中,已有与左氧氟沙星有关的严重,甚至致命的肝毒性。主要的致命性肝毒性报告发生在65岁或更大年龄中,且大多没有过敏反应。如果患者有肝炎的症状或指症应立即停用左氧氟沙星。
老年患者可能对QT间期的药物相关性作用更敏感。因此同时使用左氧氟沙星和某些可以导致QT间期延长的药物(例如IA或Ⅲ类抗心律失常药)或存在尖端扭转型室速危险因素(如已知QT间期延长、顽固性低血钾)的患者使用左氧氟沙星时应谨慎。
如果考虑肌酐清除率的差异,那么青年受试者和老年受试者左氧氟沙星的药代动力学特征没有显著差别。但是由于左氧氟沙星大部分是从肾脏排泄的,因此肾功能损害的患者发生药物毒性反应的危险性较高。而老年患者肾功能减退的可能性较大,因此选择剂量时应特别谨慎,而且需要同时监测肾功能。
【药物相互作用】本品不能与多价金属离子如镁、钙等溶液在同一输液管中使用。
避免与茶碱同时使用。如需同时应用,应监测茶碱的血药浓度,据以调整剂量。
与华法林或其衍生物同时应用时,应监测凝血酶原时间或其它凝血试验。
与非甾体类消炎药物同时应用,有引发抽搐的可能。
与口服降血糖药同时使用时可能引起低血糖,因此用药过程中应注意监测血糖浓度,一旦发生低血糖时应立即停用本品,并给予适当处理。
【药物过量】喹诺酮类药物过量时,可出现以下症状:恶心、呕吐、胃痛、胃灼热、腹泻、口渴、口腔炎、蹒跚、头晕、头痛、全身倦怠、麻木感、发冷、发热、锥体外系症状、兴奋、幻觉、抽搐、谵狂、小脑共济失调、颅内压升高(头痛、呕吐、淤血性乳头症状)、代谢性酸中毒、血糖增高、GOT/GPT/AL-P增高、白细胞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加、血小板减少、溶血性贫血、血尿、软骨/关节障碍、白内障、视力障碍、色觉异常及复视。
急救措施及解毒药(1)输液(加保肝药物):代谢性酸中毒给以碳酸氢钠注射液, 尿碱化给以碳酸氢钠注射液,以增加本品由肾脏的排泄;
(2)强制利尿:给予呋喃苯氨酸注射液;
(3)对症疗法:抽搐时应反复投以安定静脉注射液;
(4)重症:可考虑进行血液透析。
【药理毒理】药理作用
本品为氧氟沙星的左旋体,其抗菌活性约为氧氟沙星的两倍,它的主要作用机理是通过抑制细菌DNA旋转酶(细菌拓扑异构酶Ⅱ)的活性,阻碍细菌DNA的复制而达到抗菌作用。
本品具有抗菌谱广、抗菌作用强的特点,对大多数肠杆菌科细菌,如大肠埃希菌、克雷白菌属、沙雷氏菌属、变形杆菌属、志贺菌属、沙门氏菌属、枸橼酸杆菌、不动杆菌属以及铜绿假单胞菌、流感嗜血杆菌、淋球菌等革兰阴性细菌有较强的抗菌活性。对部分甲氧西林敏感葡萄球菌、肺炎链球菌、化脓性链球菌、溶血性链球菌等革兰阳性菌和军团菌、支原体、衣原体也有良好的抗菌作用,但对厌氧菌和肠球菌的作用较差。
毒理作用
重复给药毒性:大鼠连续4周经口给予本品剂量分别为50、200、800mg/kg,仅见800mg/kg用药组动物出现中性白细胞的减少和骨髓M/E的上升;病理组织学可见肢关节表面出现轻度的变性改变。猕猴经口投4周,100mg/kg组动物出现流涎、腹泻、体重轻度和尿中pH值降低。大鼠经口给药26周,80和320mg/kg剂量组动物出现流涎、尿中pH高。320mg/kg组动物的排粪量增加,盲肠粘膜的杯状细胞出现肿大。猕猴经口给药26周时,在10、25、62.5mg/kg剂量下均未出现明显毒性反应。
生殖毒性:大鼠妊娠前、妊娠初期经口给药剂量达360mg/kg时,均未见影响雌、雄动物的生殖能力,也未见影响胎儿。大鼠在器官形成期给药,剂量达90mg/kg时,对胎儿和出生儿均未见明显影响。家兔经口给药50mg/kg时,未出现胚胎、胎儿的致死作用以及迟缓胎儿生长的作用,也未出现致畸作用。大鼠围产期、授乳期经口给药达360mg/kg时,对动物的分娩、授乳,以及出生儿均未见明显影响。
其它研究:对关节软骨的影响:对幼年和3-4周龄大鼠、4月龄猎兔犬经口给药7天时,大鼠在300mg/kg以上、猎兔犬在10mg/kg以上出现关节软骨病变,并在幼、年轻猎兔犬中易发现关节毒性。对13月龄犬,经口投药7天时,在40mg/kg剂量时出现极轻度的关节毒性。但在18月龄成犬静脉注射14天时,在30mg/kg剂量时未出现关节毒性。
光毒性试验:照射长波长紫外线(320-400nm),以小鼠耳廓厚度变化为指标研究光毒性时,经口给药剂量达 200mg/kg时,未见明显变化。
【药代动力学】目前国内尚缺乏盐酸左氧氟沙星注射液的详细药代动力学研究资料。
国外资料单次静注左氧氟沙星0.3g和相同剂量口服给药的药代动
力学参数相似(见表)
左氧氟沙星0.3g静注(n=8)和口服(n=12)后药代动力学参数的平均值
给药途径 |
Cmax (μg/ml) |
[AUC(0~24)] |
T1/2(h) |
肾清除率(ml/min) |
静 注 |
6.27 |
20.73 |
6.28 |
145.55 |
口 服 |
4.04 |
22.62 |
6.48 |
162.80 |